贵州女匪陈大嫂:大西南剿匪记“郑幺妹”的原型

时间:2021-04-17 09:58:20来源:小学课堂作文网点击:作文字数:

  贵州位于大西南地区,解放前就匪多成患。及至新中国成立,这些土匪疯狂攻击各级人民政府,严重威胁着人民政权的巩固和社会的安宁,给人民群众带来了严重的灾难。

  1950年,贵州当地土匪头目罗绍铨、董全和、韦殿初等纠集匪众,攻打惠水县城。贵州贵阳已于1949年11月解放,但由于解放军二野五兵团主力部队南下参加成都会战,留守的部队人少、武器少。不过,虽然敌众我寡,可解放军毕竟是正规部队,很快就将这群乌合之众打退。

  这些土匪知道守城部队不多,舍不得就此散去,就聚集在距县城五公里的雅羊寨开会,准备再次进攻惠水县城。土匪平时打家劫舍,没有群众基础。因此,他们开会的消息被村民报告给了解放军守城部队。解放军将这个村寨包围,经过两夜一天的战斗,土匪被全歼。不久,匪首罗绍铨在解放军的围剿中被击毙,另一位匪首陈大嫂则被活捉。

  陈大嫂是一个充满传奇色彩的匪首。她原名叫程莲珍,乳名程伊妹,系长顺县广乡顺朝摆村人。在少女时由于长得窈窕高挑,皮肤细嫩白皙,面容清秀,被当地群众称为大美人。1941年,19岁的她嫁给了表弟,不过这场婚姻似乎并不如意,仅仅半年之后程莲珍就离家而去,后被大地主陈正明娶为二房,改为陈大嫂。

  那时候的地主家里都有私人武装,陈正明家中也有枪有家丁,陈大嫂跟着他走村串寨,不但学会了骑马,也学会了打枪。

  陈正明病死后,陈姓近房为抢夺陈正明的千顷良田,纠集了一伙人围攻陈大嫂的住处,并乱枪射击。陈大嫂知道来者不善,便和家丁一起关上大门,在院内和楼上进行还击,凭着有利的地形和过硬的枪法,陈大嫂手拿双枪,带领着家丁打死了三个围攻的歹徒。围攻的人见同伙有死有伤,况且陈大嫂已有防备,再围攻也占不到便宜,便抬着尸体撤退了。从此,陈大嫂“双枪女人”的名声远近闻名。

  虽然陈大嫂打退了抢夺财产的人,但仍有许多土匪在伺机准备抢夺她的财产。陈大嫂为保住财产,就必须找一个靠山才行。于是她就与惠水县白日乡乡长罗绍铨攀上了关系——这个乡的名字也真是有趣哈。

  罗绍铨呢,他与陈大嫂拉上关系也是有目的的,就是贪图她的钱财,就介绍了其弟罗绍凡与陈大嫂结婚。这样,陈大嫂要找靠山,罗绍铨要贪钱财,罗绍凡要图美貌。三个人各有所图地聚在了一起。

  罗绍铨过去在国民党当过军官,后来回乡了。他的家产比较多,也有团丁。解放军来了之后,罗绍铨绝对不肯交枪,他要跟解放军对抗。这样一来他们就上了山当土匪。陈大嫂也跟着罗绍铨两兄弟一起上了山,稀里糊涂地成了一名土匪。

  陈大嫂被抓后,来看她的人人山人海。因为这以前陈大嫂被传得神乎其神,大家都没有见过,许多人就是怀着这种好奇心赶来的。

  陈大嫂是土匪的一个大队长,相当于团长。怎样处置这个女匪首,贵州省军区专门召开了会议。当时,凡拒不投降的中队长以上匪首,只要抓住就枪决,而且批准权限也放得很宽,一个区长点头可以立即处决。像陈大嫂这样的匪“团长”就更必死无疑了。

  但也有人提出了另一种意见:长顺、惠水、紫云一带,还有一些四处逃窜的散匪,特别是几个少数民族的匪首还没归案,为了弄清他们的下落,陈大嫂能否暂缓处置,以毒攻毒。

  过了几天,在省军区党委会上,有人更进一步阐述了“不杀”的理由:她是少数民族妇女,虽然卷进匪乱,但是所起的破坏作用并不像传说的那么严重,如今大股土匪已消灭,留下还可用她去争取散逃的土匪向政府自首,在新的形势下,也许会起到有益的作用。

  意见一时难以统一,于是贵州省军区把杀与不杀的理由及陈大嫂的详细情况均呈报给西南军区。西南军区参谋长李达要启程赴朝鲜参观,他指示把陈大嫂一案暂且放置一下,等回来时再研究处理。

  1953年3月下旬,李达从朝鲜归来,在北京住了几天,受到毛主席的接见。他汇报了西南地区的剿匪工作,专门谈及陈大嫂的情况。《毛泽东传》对毛泽东与李达的对话进行了详细记载。

  李达说:“主席,这个女匪首,下面有的要杀,有的要放。”

  毛主席用肯定的语气说:“不能杀!”说完,他拿起一支烟,慢慢地划着火柴,点上,深深地吸了一口,陷入思索中。

  李达看出主席还有话说,就静静地坐在那儿听候指示。

  毛主席手中的烟吸到三分之一后,以他特有的幽默语气说:“好不容易出了一个女匪首,又是少数民族,杀了岂不可惜?”

  “主席的意思是?”李达试探地问。

  “人家诸葛亮擒孟获,就敢七擒七纵,我们擒了个陈大嫂,为什么就不敢来个八擒八纵?连两擒两纵也不行?总之,不能一擒就杀。”

  李达领悟了毛主席的话,非常认真地说:“主席,我们照您的指示办。”

  毛泽东的话很幽默,却清晰地表达不杀陈大嫂的原因:一是女性,二是少数民族身份。实际上,毛泽东未明显表达的还有一层意思,即陈大嫂虽然是匪首,但她身上没有或很少背负血案。假如她像其他匪首一样血债累累,是不可能得到这毛泽东的特赦。

  1953年6月5日,惠水县城关镇召开了数千人的群众大会。陈大嫂也被押往会场,她见会场上人头攒动,人们对她指指点点,心想自己今天必死无疑。没想到的是,就在这个会场上,由法院院长宣判,当场释放了她。就这样,一个“罪该万死”的女匪首,竟又奇迹般地活了下来!

  陈大嫂无论如何也没有想到共产党会放她,发誓要报答毛泽东的救命之恩。被放了没几天,她就到为匪时经常活动的惠水、长顺交界地带,找到那些没有投案的土匪及家属,讲自己的亲身经历,还三番五次钻进一些土匪藏匿的山洞,面对面地劝降。在一个多月的时间里,有22名匪徒向人民政府投降。几个号称“八大金刚”的匪首,特别凶狠狡猾,杀人就像杀鸡一样,眼皮也不眨。陈大嫂动员他们家属去劝降多次,均未奏效,于是她带着部队进山搜剿,将这其中三个顽匪一一击毙。以后,不仅惠水、长顺,连紫云一带潜藏很深的匪徒们也闻风回头,相继向政府投降了。

  尔后,陈大嫂被安排在惠水生活,并多次当选为县政协委员、常委。1998年,陈大嫂病逝。贵州省政协还给她开了追悼会,对她曲折离奇的一生进行了客观公正的评价,这恐怕是她生前所没有想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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